攻坚克难 化解矛盾扎实推进专项维稳活动深入开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1-12

全省司法行政系统专项

维稳活动经验交流会材料

 

 

攻坚克难  化解矛盾

扎实推进专项维稳活动深入开展

 

娄底市司法局

2008729

 

专项维稳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立足“五个有效化解、降低”,突出工作重点,攻坚克难,全市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9726起,调解率达到100%,调处成功率达到98%,其中化解重大疑难纠纷1116起。我局荣获全省专项维稳活动先进单位,局党组书记、局长作为市州司法局长的代表参加了全省化解重大矛盾纠纷先进事迹巡回演讲。司法行政工作在党委政府、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地位和威信得到了强有力地提升。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原娄底市委书记蔡力峰同志指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专项维稳活动,为娄底经济发展、和谐社会建设写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你们的作为、你们的业绩、你们对全市各项工作发展所产生的重要影响,使党和政府对司法行政工作高看厚爱。”我们的主要做法有:

一、领导包案作表率

一年多来,市县两级司法局班子成员在专项维稳活动中身先士卒,率先垂范,共包案调处各级党委政府交办、批办的重大矛盾纠纷130件,将我市专项维稳活动不断推向深入。

一是明确责任。对于重大矛盾纠纷,我们始终坚持“一起纠纷,一名领导”。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是主要责任人,带头抓重点矛盾纠纷调处,把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工作难度大的“疑难案”、“骨头案”,作为硬指标、硬任务,包案调处,限时办结。在我市有重大影响的山塘居委会征地拆迁纠纷、吴福莲征地拆迁纠纷、某学院学生失踪赔偿纠纷,我都作为第一责任人包案调处。

二是分工协作。对于复杂疑难矛盾纠纷,由包案领导统一牵头,市县乡三级互动,相关业务科室、法律工作者协助配合,层层分解,确保矛盾纠纷快交办、快查处、快调结。我市涉及萧氏宗族6000余人的安石集团坟山纠纷,在我局副局长刘崇育率领下,基层科与涟源市、娄星区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解工作组,快速调处成功。

三是一包到底。包案领导坚持“四亲自”(即亲自走访信访人,了解具体情况;亲自与当事人交谈,做好思想工作;亲自调查处理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亲自督办协调落实措施,解决问题),带案下访,实行六包(即包调查、包处理、包督办、包结案、包息诉息访、包稳定),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我市冷水江市司法局局长邹同兴为了该市三尖镇石槽村刑释解教人员李某上访积案,不辞辛苦,远赴江西进行协商调处。双峰县司法局局长彭深根成功包案调处的永丰镇一起因离婚而引发的非法软禁纠纷,被湖南卫视都市频道全程跟踪报道,在社会上产生了很好的反响。

二、突出重点破难题

全市司法行政干警始终坚持排调结合,突出重点,全力以赴破解党委政府最关心、最揪心的难题。专项维稳活动以来,全市共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508起,“三跨”纠纷332起,非正常上访272起。

(一)集中精力,化解群体性矛盾纠纷。我们把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利益矛盾,特别是群体性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作为专项维稳活动为党委政府解决“三最”问题的突破口,积极发动每个司法所集中力量重点化解1-2个重大疑难矛盾纠纷。一是加强预测。在大排查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预测机制,及时研究和分析矛盾纠纷的成因、特点、规律,科学地预测矛盾纠纷的发展倾向,提前制定措施和预案。二是主动介入。把影响社会稳定,牵涉党政领导较多精力,社会舆论关注的热点矛盾纠纷,涉及人数较多,易引发群众性上访闹事的重大纠纷,作为重点防范的对象,及时主动介入,跟踪调处。三是及时上报。对极可能或已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在做好稳控的同时,第一时间上报,整合各方面的力量进行联合调处,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如娄底市委政府高度关注的娄底城市“南移北扩”建设的拆迁工作,征地5800多亩,拆迁房屋800多栋,涉及拆迁居民2000多户、8000多人。今年1-6月,娄星区大科司法所积极发动辖区内15个调解委员会、105名调解员、328名纠纷信息员,集中精力抓好因征地拆迁引发的矛盾纠纷,该所牵头调处的28起征地拆迁纠纷无一引发群体性上访、闹事事件。

(二)齐心协力,有效调处“三跨”矛盾纠纷。针对“三跨”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我们着重整合调解资源,充分发挥各级各地各部门的职能作用,实行联防联调。一是针对“跨地区”矛盾纠纷,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进行联合调处。今年清明期间,我市与益阳市召开“两市三县四镇”联席会议,重点整治跨界矛盾纠纷,特别是坟山纠纷的排查治理,相互配合,共同调处,确保周边社会环境的稳定。二是针对“跨行业”的矛盾纠纷,设立行业调解室,把行业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起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三是针对“跨部门”的矛盾纠纷,设立巡回调解庭,法院、公安、司法、国土、水利、民政、妇联、劳动保障等相关部门为调解庭成员,选派精干力量参与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调解。四是针对本地群众在外地市、外省合法权益受到伤害而引发的矛盾纠纷,鼓励和动员全市司法行政干警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如我市双峰县甘棠镇地处该县西北边陲,毗邻涟源、新邵、邵东三市县,流动人口多,社情复杂,矛盾纠纷时有发生。自专项维稳活动开展以来,甘棠司法所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3件,其中“三跨”纠纷11件。今年4月,该镇村民谭某在广东清远一公路建设项目施工中因工死亡,承包方故意刁难,拒不赔付,为维护死者的合法权益,所长蔡如柏带领司法所干警赶赴广东,据理力争,凭着娴熟的法律知识和百折不挠的敬业精神,终于使承包方按规定支付了丧葬费、一次性死亡补偿金和抚恤金。

(三)释法析理,积极参与化解信访积案。一是在信访部门安排律师直接参加接访工作,在上访的第一个环节,义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二是组织全市律师进社区,与社区签订服务合同,为社区提供法律服务,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减少纠纷,促进社区和谐建设。三是由资深律师组成调解工作组,对复杂疑难案件集中力量进行专题论证,释法析理,疏导、缓解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及时进行调处。我市新化县司法局组织全县律师对该县55件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进行逐一梳理、分析并参与包案调处,成功调处36起,不仅妥善解决了一些重大疑难矛盾纠纷,而且在当地党委政府心目中树立起司法行政工作良好形象。同时,我局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加信访积案的督查督办,为党委政府处理矛盾纠纷提供法律保障和决策依据。今年4-6月,我局专门抽调5名业务骨干参加市委政法委组织的信访积案督察组,为全市52起督查督办的信访积案逐一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为解决信访积案作出了积极贡献。

三、“三调联动”强手段

 我们始终把“三调联动”作为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的重要手段,以整合资源为突破口,全力打造工作平台,以建立对接联动机制为切入点,规范操作,不断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今年1-6月,全市启动三调联动工作机制调处矛盾纠纷225件,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现场调解的2074件,充分发挥了“三调联动”的优势。

(一)因地制宜,打造工作平台。我们按照“四个一”(一个快速反应分队、一个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一条民情热线、一个平安协会)的模式,参照政务中心超市格局,全力打造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这一工作平台,由“中心”统一负责辖区矛盾纠纷的受理、分流、调处、督办、报结、回访和考核。冷水江市在每个乡镇街道的主要交通要道,设置“有困难找司法,请拨12348告示牌,把“12348”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成冷水江市社会矛盾纠纷受理工作站。目前,我市5个县市区、95个乡镇都建立起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基本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政法综治牵头、司法行政主办实施、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格局。

(二)规范操作,增强工作实效我们始终把握住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对矛盾纠纷统一分流指派、调处调度、检查督办等工作职责的行使,规范三调联动工作流程,明确公安、法院(法庭)与“中心”(调解委员会)的对接程序,针对公安、法院(法庭)关于调解申请、案件移送接收、调解结果反馈、调解协议及协议履行情况等具体工作,制定10种格式文书,使每项工作有章可循,把三大调解有机结合起来,增强了工作实效。

(三)整合资源,提高调处能力。整合调解资源是发挥“三调联动”优势、提高调处能力的关键。一是人民法院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双向互聘;二是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参与行政协调、信访调解;三是建立警民联合调处工作模式,在派出所设人民调解室,派驻人民调解员。通过人员整合,优势互补,形成合力,调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工作的主动性更强、协调更容易,调处的速度更快、效率更高。今年3月,新化县白溪镇吴某与陈某因订婚纠纷发生冲突,陈某以人身损害、吴某以返回财产为由,分别诉至法院,后陈父被吴某刺伤,公安以刑事案件受理,一起纠纷引发三起案件。新化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迅速启动三调联动,指派调解员与乡镇政法书记、公安派出所、法庭组成联合调解小组,召集双方当事人将三案合并调处,仅用半天时间即成功化解。

四、创新机制促发展

(一)创新普法形式,推动基层依法治理。我们在以往农村主要集中开展“送法下乡”、“农村法制宣传月”等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把“农家法律书屋”建设与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加强农村法制宣传员队伍建设、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其覆盖面广、受益者众、影响深远的特点,积极推动农村普法教育主体从被动接受向主动学习转变,由政府主导向社会参与、农民自主相结合转变,由短期流动教育向长期阵地教育转变,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双峰县锁石镇坪上村农家法律书屋,自创办以来,共借阅书籍10000多人次,当地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律水平得到了明显的提升,该村没有发生一起较大矛盾纠纷。据统计,我市1-6月矛盾纠纷的发生与同期比减少了4083起,在源头上起到了很好地预防作用。

(二)构筑立体平台,提供法援便捷之路。为最大限度避免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而走向上访、闹事的极端,我市法律援助工作把法律援助向下延伸,向基层延伸,着重构筑法律援助立体网络,努力使老百姓得到实惠。在市县,联合工会、妇联、团委、侨联、残联、民政局、军分区(武装部)等相关部门,在乡镇,依托乡镇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建立了117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社区),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并在乡村主要路口设立指示牌,为群众提供便利。目前,我市初步形成了结构科学、布局合理、上下衔接、便利群众的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实现了上下贯通,横向联动,纵向发展的一体化法律援助工作格局。全市1-6月,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46件,解答法律咨询4114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多万份,挽回经济损失1255万元,扎扎实实为困难群众提供了一条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之路。

(三)分级分类帮教,预防重新违法犯罪。我们紧紧围绕“两奔一促”(奔新生、奔富裕、促和谐)主题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现有的帮教资源,狠抓帮教措施的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分类分级实行三级帮教”。对四类重点人员(“三无”人员,原属暴力犯罪且性格粗暴,思想情绪不稳定、易铤而走险的人员,外出打工,涉毒人员)实行一级帮教,由司法所、安帮办、派出所进行重点监控帮教;对思想基本稳定,但生活确有困难的实行二级帮教,由司法所和社会帮教志愿人员实行“一帮一”结对帮扶;对表现好,思想稳定,工作落实,家庭和睦,经预测重新违法犯罪可能性不大的,实行三级帮教,由村干部和帮教责任人进行不定期谈话和走访,做到了每一名刑释解教人员都有明确的帮教责任人,落实帮教责任,最大限度减少了重新犯罪现象的发生。2007年至今,全市4478名刑释解教人员,4387人得到妥善安置,帮教率达到100%,重新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下,为社会稳定做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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